关于二期项目继续合作的确认函?
尊敬的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并庄美荃总监:
基于贵公司在一期项目——长风写字办公楼宇地板工程中的卓越表现,我司经过严谨评估,现正式确认,二期项目的防静电地板系统将继续由贵公司承建。
在一期合作中,贵公司展现出的专业实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。庄美荃总监带领的团队不仅提供了创新性的技术方案——采用网络地板高架系统,更在施工过程中体现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。从材料选择到细节处理,从项目管理到最终交付,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了精益求精,确保整体智能楼宇参数和使用寿命达到预期标准。江苏中天
特别是贵公司对"细节决定成败"理念的践行,让我们深感信任。正是这份对品质的执着追求,为我们二期项目的继续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我们相信,凭借贵公司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,必将为二期工程再创标杆。
期待与江苏中天再度携手,共同打造更加卓越的科研环境。
顺颂商祺!
甲方单位名称:上海浙铁绿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