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险品进口税费主要包括关税和13%的增值税,部分商品可能涉及消费税或反倾销税。关税税率由HS编码决定,中国与日本、东盟等RCEP成员国间的部分危险品可享受协定优惠税率,如日本产聚丙烯关税已降至0%,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原产地证并满足区域价值成分标准。
税费计算有明确公式:关税=完税价格×关税税率,增值税=(完税价格+关税)×13%。以一批CIF价5万元的工业丙酮(HS编码2914110000)为例,关税税率5%,则关税为2500元,增值税为(50000+2500)×13%=6825元,总税费9325元。若符合RCEP优惠条件,关税降至0%,总税费可节省近3000元。一般纳税人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可在后续生产销售中抵扣,需妥善保管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。
了解更多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400-0731-3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