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险品进口报关单证需长期妥善保存,这是海关后续核查的要求,也是企业自身合规管理的需要。根据规定,提单、报关单、发票等基础单证至少保存3年;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证、许可证等许可类文件需保存更长时间,直至货物完全消耗或处置完毕。
单证保存不仅包括纸质文件,电子数据也需备份留存,如单一窗口申报记录、检验检测报告电子版等。某企业因未保存某批次危险品的MSDS,在海关3年后的核查中无法提供相关证明,被认定为违规并处罚款。建议建立专门的危险品单证档案库,实行电子化管理与纸质存档相结合的方式,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人,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快速调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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