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典型错误案例
某机械制造企业进口一套二手生产线设备,包含主机、配套电机、传输装置等部件。企业为降低成本,将 “配套电机” 单独按 “二手电机”(HS 编码 8501.6420,关税 8%)申报,主机按 “二手金属加工机床”(HS 编码 8458.1100,关税 6.5%)申报。海关查验时判定,该电机为生产线专用配套部件,且与主机无法单独拆分使用,应随主机一同归入 “二手金属加工机床” 编码,企业需补缴关税差额及滞纳金,合计 12.8 万元。此外,还有企业将 “二手设备的维修备件” 误按 “二手整机” 归类,导致多缴税款;或反之,将 “可独立运行的二手设备” 拆分为 “零部件” 申报,被海关认定为 “申报不实”。
(二)精准归类依据与方法
依据 “功能关联性” 判断:根据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,若零部件与主机存在 “专用性”“不可分割性”,且脱离主机后无法实现核心功能,则应随主机一同归类。例如,二手注塑机的专用锁模装置、二手印刷机的专用滚筒,均需与主机归入同一 HS 编码。若零部件可独立用于多种设备(如通用电机、标准轴承),则可单独归类。
参考 “整机与零部件归类优先级”:税则中明确规定,“整机” 归类优先级高于 “零部件”。若设备进口时包含主机及全套专用配件,且配件价值未超过整机价值的 20%,应统一按整机 HS 编码申报;若配件价值占比超过 20%,需分别列明配件名称及数量,按对应零部件编码申报,但需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 “与 XX 主机(HS 编码 XXX)配套使用”。
留存归类佐证材料:企业在申报前,需收集设备的 “技术说明书、装配图纸、部件清单” 等文件,证明零部件与主机的关联关系。若对归类存在疑问,可向海关提交《预归类申请书》,提前获取官方归类意见,避免通关时产生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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