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误区一:“先发货后检验”,忽视检验前置性要求
部分企业对检验流程存在认知偏差,认为 “先将设备发运至国内,再补办检验证书”,导致设备到港后因无检验证书无法通关。例如,某五金加工企业进口二手冲床,未提前办理装运前检验,直接将设备从日本发运至上海港。货物到港后,海关要求提供 CCIC 证书,企业才紧急联系境外检验机构,但此时设备已装船,无法开展现场检验,最终只能将设备退运至日本,产生退运费、滞港费合计 12 万元,延误生产 3 个月。
风险本质:装运前检验的核心是 “在设备起运前完成检验”,若设备已发运,检验机构无法核实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坏、调换,因此拒绝出具证书。企业需牢记:检验是 “发运前” 的必要环节,必须在设备装船 / 装机前完成,切勿抱有 “先发货再补证” 的侥幸心理。
(二)误区二:设备 “外观翻新” 替代 “功能修复”,掩盖质量问题
部分企业为通过检验,仅对设备外观进行翻新(如重新喷漆、更换新铭牌),但未修复核心功能缺陷,导致检验时因 “功能不合格” 被判定为不合格。例如,某物流企业进口二手叉车,为掩盖设备磨损痕迹,对车身重新喷漆,并更换了新的小时表(将实际使用 10000 小时改为 5000 小时),但未维修故障的液压系统。检验人员开机测试时,发现叉车举升速度缓慢、液压系统漏油,进一步核查小时表发现篡改痕迹,最终判定检验不合格,企业不仅需重新整改液压系统,还因 “篡改设备信息” 被检验机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,后续进口检验将面临更严格的核查。
风险本质:装运前检验不仅关注设备外观,更注重核心功能与安全性能。外观翻新无法掩盖内在质量问题,且篡改设备信息(如小时表、铭牌)属于违规行为,一旦被发现,将面临检验不合格、信用惩戒等双重风险。
(三)误区三:忽视 “环保标准适配性”,导致检验受阻
部分企业进口境外二手设备时,未提前确认设备是否符合中国环保标准,导致因 “环保不达标” 无法通过检验。例如,某化工企业从德国进口二手溶剂回收设备,该设备在德国符合当地环保标准,但未配备中国要求的 “活性炭吸附 + 催化燃烧”VOCs 处理装置,检验机构判定环保性能不合格。企业需在德国当地紧急加装符合中国标准的环保设施,额外花费 20 万元,延误检验周期 1 个月。
风险本质: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标准存在差异,境外合格的设备未必符合中国要求。例如,欧盟的 EEA 环保标准与中国的 GB 标准在 VOCs 排放限值、噪声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同,企业若忽视标准差异,将直接导致检验不合格。
(四)误区四:未提前清理设备 “夹带物”,引发检验合规风险
部分企业在设备包装时,未清理设备内部及包装内的夹带物(如境外土壤、植物残体、废旧零部件),导致检验时因 “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” 被判定不合格。例如,某农业机械企业进口二手拖拉机,设备轮胎缝隙中夹带境外土壤,检验机构根据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,判定设备存在 “传播病虫害风险”,要求企业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洗、消毒,并提供检疫部门出具的消毒证明,否则无法通过检验。
风险本质:二手设备长期使用过程中,易夹带土壤、植物残体、昆虫等物质,这些夹带物可能携带境外病虫害,违反中国动植物检疫规定。检验机构对夹带物的核查较为严格,企业若未提前清理,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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